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所(站)检查评估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职业[2015]31号)精神,我省于7 -10月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实施了职业技能鉴定所(站)检查评估。通过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自查自评,省厅对省直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对本地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又进行了复评,全省487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共有76家鉴定所(站)被评为优秀,366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被评为合格,45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被评为不合格。我院洛阳市高级技工学校职业技能鉴定所顺利通过检查评估,并被评为优秀职业技能鉴定所(站)。
发文部门:继续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