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洛阳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关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收费的公示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3-12-21浏览次数:47

根据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我省成人高等教育收费标准的通知》(豫计【2002】1213号)文件要求,对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费进行公示:

1.学校未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代收学费。

2.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被录取后,按照缴费流程由学生本人进行缴费。一年一缴。

3.学校招生专业、缴费方式以学校公布为准。

咨询电话:0379-63195227

洛阳职业技术学院

 

 

 

 


洛阳职业技术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费标准

收费项目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

批准收费的机关及文号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费

建筑工程技术

元/生、年

1500

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我省成人高等教育收费标准的通知》(豫计【2002】1213号)

机械设计与制造

元/生、年

1500

机电一体化技术

元/生、年

1500

计算机应用技术

元/生、年

1500

烹饪工艺与营养

元/生、年

1100

市场营销

元/生、年

1100

大数据与会计

元/生、年

1100

电子商务

元/生、年

1100

 


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