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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关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5级学生收费的公示

发布者:继续教育学院发布时间:2024-12-27浏览次数:12

根据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我省成人高等教育收费标准的通知》(豫计【2002】1213号)文件要求,对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5级学生学费进行公示:

1.学校未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代收学费。

2.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被录取后,按照缴费流程由学生本人进行缴费。一年一缴。

3.学校招生专业、缴费方式以学校公布为准。

咨询电话:0379-63195227

洛阳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洛阳职业技术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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